2017-05-08
市供销办〔2017〕24号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
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各处室:
为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热潮,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根据省供销社有关要求,市供销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3月22日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
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服务效能,培树行业文明新风,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市供销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组织全系统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培树宣传一批行业示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带动全系统形成文明新风尚,以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助力供销社改革发展,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贡献力量。
二、参赛范围
市供销社机关及县级供销社。
三、竞赛内容
广泛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
(一)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热情待人,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办事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3)办得好。有畅通的投诉渠道和高效的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让群众满意。
(二)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办事流程规范,不随意、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业务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
(三)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等标语,在电子屏幕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3月下旬)。市供销社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启动创建竞赛活动。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各处室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三比三看”。
(二)竞赛推进阶段(3月下旬至10月底)。每两月为一创建竞赛周期,评选确定当期“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处室和单位,并由省文明办会同省供销社联合颁发文明服务流动红旗。
(三)总结宣传阶段(11月底)。市供销社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在全系统内择优选择部分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参加2017年度省级“创建竞赛优胜单位”、“创建竞赛先进个人”和“创建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县(市)区供销社参照市创建竞赛活动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本级的创建竞赛活动。
(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供销社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佐英同志任组长的“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协调,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区供销社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上报竞赛活动动态,确保竞赛活动情况上下贯通。市供销社将通过督导、抽查、暗访等方式,保证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竞赛氛围。竞赛活动要紧紧围绕改革与发展,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领行业创建,不断激发竞赛热情。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将与县级社评选表彰等评先评优挂钩。
附件: 1.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文明服务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附件1: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佐英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任素江 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刘占海 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史国士 理事会副主任
岳四群 党组成员、市社纪委书记
敦建伟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丁根起 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张聚华 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刘新芳 调研员
刘卫红 副调研员
闫亚宁 副调研员
马剑周 党组成员、系统工会主席
王彦生 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刘新芳 调研员(兼)
成 员:张立朝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尹琪峰 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书记
单雅楠 市供销社宣教处负责人
高文强 市供销社基层处负责人
附件2:
“文明服务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一、时间
2017年3月至10月底,每两月为一个创建竞赛周期,每个周期确定1次,共4次。
二、数量
市供销社机关及县级供销社纳入创建竞赛活动,流动红旗数量控制在参加创建竞赛活动单位总体数量的20%左右。
三、责任分工
机关党支部、市社办公室负责市社机关的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评选工作;市社基层处负责各县(市)区社的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评选工作;市社宣教处负责“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中的宣传报道。
四、确定要求
1、每个创建竞赛周期结束后2日内,市社机关党支部、办公室联合评选出该周期市社机关流动红旗名单,市社基层处评选出县级社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名单,由市社基层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2、参与“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推荐的重要条件。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