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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15年“党章学习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    责任编辑: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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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中共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党章学习日”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根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开展2015年“党章学习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旨,组织全系统党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章学习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在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全力推进综合改革,绘就供销社更美好的明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直属单位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安排在“七一”期间开展的理论学习、举办的座谈会和研讨会等,要把学习党章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对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组织党章专题学习。7月1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党章,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学党章讲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党章,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章学习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在坚持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同时,要创新学习方式,推动党章学习常态化。对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送学上门;对于外出党员,要通过电话、短信等组织其进行学习,确保每一位党员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三)广泛宣传先进典型。7月1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对标学习活动,不仅要学习刘琼芳、齐庆三、王永华、马喜林等我市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也要树立本单位的先进模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月27日,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为民心连心 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石文明〔2015〕10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志愿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下半年的党员志愿服务开好头。
    (五)撰写学习体会。“七一”期间,各单位要以学党章为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撰写学习体会(筛选汇总后,以电子版报市社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
cooprsc@126.com
),可以展板形式进行展评。
     三、组织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党章学习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广大党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和载体,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安排适当的物质奖励,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开展各项活动可视情况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增加活动的影响力;要加大对“党章学习日”活动经验做法的报道力度,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各直属单位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开展好“党章学习日”活动的督导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基层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党章学习日”活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活动开展情况要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记载,保留必要的影像、文字资料,并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各单位请于7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社组织人事处。
            
                     
  
                                    中共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