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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关于落实全市农业生产会议精神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4    来源:供销社    责任编辑:c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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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落实全市农业生产会议精神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市春季农业生产会议精神,确保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质量,搞好农资供应,现就当前农资供应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农资供应。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全市春季农业生产会议精神,结合今春农业生产农资供求特点,加大货源组织力度,确保我市农资供应。一是搞好农资需求动态调查,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变化,组织适销对路农资产品,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需求。二是深入开展农资大篷车下乡活动,及时组织优质农资送货下乡,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三是掌握农资销售情况,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农资销售、价格信息。
  二、完善农资管理,确保农资质量。一是严把进货关。不符合“三证”标准要求的农资商品不进货,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口,实行进货台帐制度,做到进货有登记、查询有源头;二是把好配送关。要严格配送管理制度,提高配送能力,降低流通成本,把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及时配送到供销社的销售网点;三是把好销售关。各农资企业和经营网点,要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实行“两证、两票、一卡、一书”管理制度,凡是供销社的网点都要签订质量承诺协议书,确保农资安全经营。
  三、开展优质服务,拓展服务范围。要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发挥农资综合服务站、农资协会、涉农专业社、庄稼医院的作用,大力开展预约订货、送货上门、测土施肥、技术指导、农机具维修等多种服务,方便农民开展春季农业生产。要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农资经营政策,坚持守法经营、微利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为确保全市春季农业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开展一次农资供应服务检查活动,对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企业、经营网点,尤其是农资服务站要搞好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社反馈检查结果,确保农资安全经营,不出问题。市社将于5月份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农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高文强
  联系电话:85233509
  电子邮箱:coopjcc@163.com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资  供应  通知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