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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处室职能
2019-07-03
 
    根据主要职能和任务,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工作关系的协调;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机关各类公文的撰写和机关文书档案、纪要、保密、简报、信息、信访、安全保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文印、收发、计生等有关工作;指导系统内法制工作,法律培训、执法检查、行政复议,承担法律咨询和经济纠纷调解。
    (二)组织人事处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人员任免、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培训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复员转业军人安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考、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
    负责宣传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报道先进典型经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政工职称资格和评聘工作。
    (四)财会审计处
  负责全系统扭亏增盈、清产核资、亏损挂账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社有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审计,确保其保值、增值;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对社有企业资金、效益及财经纪律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做好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审计和社有资产的开发监督、基建等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对财会、审计负责人的管理及财会、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基层工作处 
    负责指导县级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推进基层社改革改制、经营结构调整;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各级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资、日用品、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组织社员培训。
    (六)业务指导处
    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和主要经济指标年度计划;做好全系统大数据的监控、汇总、上报、分析;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结构调整工作;全市盐政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系统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安全生产处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方面的安排部署和重要指示,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责直属单位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评比及所属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合作金融处
    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市供销社系统有关合作金融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九)直属单位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供销工会
    负责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做好直属单位劳动模范推荐和管理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企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群众性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十一)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